1)第七七零章 早茶_跃马大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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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文第七七零章早茶

  (谢:剑山青枝莲、moshaocong、三颗黄牙、景士、豆沙包搭绿豆等兄弟的打赏。谢:一叶青竹的月票。)

  新月如钩,空山寂寥,四野无声。

  一阵急促的嘈杂声打破了夜的静谧,嘈杂之声惊飞了夜栖山林之中的鸟儿,吓跑了夜间出来觅食的山中小兽。一队黑乎乎的兵马从山口之中悄悄的出发,沿着蜿蜒的官道直奔往西,不久后便绕过了华釜山的山脚,踏上了平畴之地。

  这是史朝义率领的三万兵马,史思明任人不避亲,特别是在这场唾手可得的功劳面前,他理所当然的选择了自己的儿子去进行这场没有难度的夜袭攻城战。根据午后的侦查可知,城中的唐军兵马人数显然很少,但史思明还是给了史朝义三万的兵力,确保史朝义能够毫不费力的拿下这座城池。不仅如此,他还亲自披挂,率五万兵马在后策应,以备不时之需。

  史朝义信心满满,自从跟随老爹起兵以来,他还没有建立寸功。但他依旧拥有忠武将军的头衔,比大部分的将领的职位都高。这也是暗地里那些人对自己不满的原因,他们毫不避讳的说自己是靠了父帅的面子才得到了安大帅的封赏。在很多人心中,他史朝义和安庆绪两人都是窝囊废,都是靠着老爹混日子的人。史朝义很想摆脱这种名声,他想证明自己其实并非窝囊废,起码比那个安庆绪要好的多。那个纨绔子弟才是真正的窝囊废,长安之战虽名义上是他统帅指挥,但其实都是自己的父亲史思明和军事严庄的指挥,他连一个手指头都没动,最后功劳却全算到了他的头上。正因如此,此次父帅坚决要求单独领军攻入蜀地,而这正是他史家父子证明自己的能力的最佳时机。

  “史将军,前方十里便是通州城了,是否下令急速冲锋,杀他们个措手不及?否则再往前,便会被城头的守军听到动静了,还不如猛冲而至。”前军将领策马驰回禀报道。

  “全速冲锋,即刻攻城。一个时辰内,我要你攻上城头。莫忘了,我父帅要在天亮后进城喝茶吃早饭呢。”史朝义喝道。

  “遵命。”那将领领命而去。片刻后,三万兵马开始加速,一万骑兵在前,步兵携着攻城器械,推着冲车云梯车紧紧跟上。急促的马蹄声和脚步声很快便在平畴原野之上响起,击碎了这片平静之地。

  十里之地,三万兵马在急速行军之下只用了小半个时辰便已抵达。通州城头刚刚亮起零星的火把,守城的士兵刚刚觉察城外有异时,史朝义便已经下达了全面攻城的命令。一万骑兵已经冲到了城下百步之内,他们一字排开,开始朝城头放箭施射进行压制。很明显,史朝义是知道如何攻城的,先压制守城的士兵的火力,给步兵以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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